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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

[日期:2010-07-16] 来源:延边信息港  作者: [字体: ]

根据工作需要,延边州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30人,招聘工作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规定进行。

一、招聘岗位

招聘文职人员30名,其中计算机通信岗位(14人),信息质量核查岗位(16人)。

(一)计算机通信岗位14人。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掌握AIX操作系统,具有通信管理、网络管理、ORACLE等大型数据库维护、软件开发方面知识和经验者优先。

(二)信息质量核查岗位16人。

1、计算机及相关专业5名,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2、综合管理岗位5名,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中文、法律、会计、统计专业各1名,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4、英语专业2名,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考试科目详见《2010年延边州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条件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的人员不列入警察序列,不占有公安专项编制,不具备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享受警察待遇。签订聘用合同,由州公安局按照聘用合同统一管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热爱学习,积极上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重大政治问题和刑事犯罪行为。

4、具备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掌握基本技能。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6、从事计算机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公安行业应用系统设计、开发、实施工作经验的特殊优秀人才年龄条件可放宽至4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和警官类学校毕业生考生,不受专业限制。
8、朝语系毕业考生,不受专业限制。

9、取得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可视为计算机专业。

10、取得非英语专业6级并取得口语证书,取得日语国际1级证书,取得俄语8级证书的考生,不受专业限制。

11、符合以下条件要求之一的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

①、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并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②、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取得副高以上技术职称。

(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内容

01计算数学及其应用软件 02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3信息安全 04网络与信息安全

05计算机应用及安全管理 06计算机与自动检测 07电子信息工程 08通信工程 0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电子科学与技术 11信息工程 12软件工程 13计算机及应用 14计算机软件 15计算机科学教育

16电子与信息技术 17计算机通信 18计算机应用技术 19计算机应用与维护

20办公自动化设备运行与维修 21微型计算机及应用 22办公自动化技术 23计算机与信息管理

24计算机辅助机械设计 25计算机与邮政通信 26信息处理与自动化 27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

28计算机网络与软件应用 29电子工程 30计算机网络技术 31信息与多媒体技术

32信息及通信网络应用技术 33计算机网络工程与管理 34计算机美术设计 35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

36计算机组装与维修 37工厂计算机集中控制 38计算机控制技术 39计算机系统维护技术

40计算机辅助制造工艺 41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4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3经济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 44企业信息计算机管理。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时间:2010年7月26日—30日(5天)

(二)地点:延边大学招生就业处(综合楼221室)

(三)办法

1、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取得各类专业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5张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现场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领取并填写《延边州公开招聘报考人员登记表》(附件2,此表一式两份,可提前在网站下载,填写),加盖招聘单公章,招聘单位留存一份,应聘人员持另一份到信息录入处确认。

2、应聘人员在信息录入处递交加盖公章的《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经录入人员核对无误后,录入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及岗位、专业代码和联系电话,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确认号(即应聘人员报考编码)填写在应聘人员报名表相应位置,同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3、应聘人员进行现场缴费,报名费147元/人,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0年8月19日08时00分至2010年8月20日11时00分。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州公安局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聘前,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的内容及具体招聘信息和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确认报考编码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已完成报名工作的应聘人员要随时关注网站上公布的岗位核减变动信息,报名人数不足1:3的岗位将要核减。

 5、外地应聘人员可委托他人持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件和材料的复印件或传真件到现场报名。

6、参加应聘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和学生证(有关证明)到招聘现场报名。

7、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8、应聘人员对报名岗位如有异议的,可到报名现场“主任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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