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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办证程序

[日期:2010-07-08] 来源:延边信息港  作者: [字体: ]

2010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吉林省会计网上已公布,现就合格考生申办证书的相关事宜做出如下规定:

一、办理时间

成绩公布之日起的30日内。(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程序

(一)考生自行在“吉林省会计网”查询考试情况。

(二)合格者填写《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申请表可登陆吉林省会计网(http://www.jlkj.gov.cn)的下载专栏(点“更多”)查找后自行下载。

(三)在窗口提出办证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包括:

1、《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需要打字录入);

2、在吉林省会计网考试成绩查询中打印出“成绩信息表”(将该页面复制到Word内,打印出来);

3、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免试条件的要提供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珠算五级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六个月内同版(与报名上传相片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三、办理部门

考试合格的考生到“延边州财政局会计处-412室”,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延吉市延龙路608号)(注:1、21、30、32、41、42、43路公汽经过)。

四、注意事项

(一)填写《申请表》时,要求本人签名、有工作单位的要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供的各种复印件统一为A4纸;

(三)本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考生的成绩有效期为成绩公布后的30天内,逾期成绩自动作废。

(四)参考人员对自己的考试结果有异议时,必须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上报考区并填写《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结果复核申请表》,由所在考区统一到省财政厅复核考试结果并及时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请人,过期不再受理。

201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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